气价要涨! 6月1日起南京市上调民用气价

来源: 网络整理  2019-05-22 16:29 A- A+

  气价要涨! 6月1日起南京市上调民用气价

  扬子晚报讯(记者 石小磊)5月21日,南京市发改委印发《关于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自今年6月1日起南京市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。

  此次价格调整,按照南京市已建立的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进行。继续采用阶梯收费模式、同城同价,全市居民用气第一、二、三阶梯销售价格按照1:1.2:1.4价差比例不变,阶梯气量、计量缴费周期等政策保持不变。

  据介绍,此次南京的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0.23元/立方米,与上游门站综合价格上涨0.32元/立方米价差0.09元/立方米,其中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因素让利于民0.07元/立方米,燃气企业自行承担消化0.02元/立方米。调整后,南京市居民用气第一、二、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.73元/立方米、3.28元/立方米、3.82元/立方米;执行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,销售价格调整为3.01元/立方米。

 

  本次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对经市总工会、民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、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用气,继续实施低收入群体保障措施,不论用气量多少,一律按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。

  注:第一阶梯指年用气量0-300(含)立方米;第二阶梯指年用气量300-600(含)立方米;第三阶梯指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。

收藏

扫描二维码,关注公众号
360°纵览医药全局,365天放送新闻时事,医药资讯轻松一览,
精彩不容错过。
文章评论
时代医疗网编辑,关注健康行业人和事儿。
+订阅
印象笔记
有道云笔记
微信
二维码
意见反馈